保标招标 > 广西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招标文件对于提交备选方案未置可否,投标人提
问:文件对于提交备选方案未置可否,投标人提交两份方案的,如何处理?
答:招标文件对于提交备选方案未置可否,视为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禁止提交备选方案。此时,投标人提交两份方案的,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投标人提交了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但是没有明确哪一份是主方案,哪一份是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文件。
(2)如果投标人递交了两份方案并且明确了主方案和备选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的,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招标文件的依据,因此不能做否决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评标委员会先评审主方案,如果主方案符合中标条件的,再评审其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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