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 卖 公 告
******定于 ***年5月29日10:00至***年5月30日10:00(延时的除外)************法拍卖平台(******主页网址: www.gpai.net ,户名:******)对案外人邓岚月名下登记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 18号华凯·逸悦豪庭7号楼*********开拍卖。******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 18号华凯·逸悦豪庭7号楼***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 18号华凯·逸悦豪庭7号楼***号;******筑面积***.68平方米;楼层、楼高:总层数21层,******在第3层;规划用途:住宅;******: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状况:有装修,无租赁,有查封。周边配套:房屋整体通风采光较好,******施配套齐全,******着综合菜市场、超市、******、银行、******、******设施,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
******************:未办理。
特别声明:该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不包含屋内家具及物品。
二、************、******: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时间: ***年5月29日10:00至***年5月30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 ***.37元:******金:***元;******幅度:***元。
三、拍卖方式:******************,一人参与竞拍,************,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托书,************。
法律、************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费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看样需提前预约,******************排。免费咨询电话:***杨。
*特别提示:************司负责并承担责任,******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门了解、核实。
-
******产已知瑕疵:************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
八、******************金,******金自动解冻,******利息。************指定账户,******结束后 15******指定账户( 户名:( ***)桂***执***号,开户银行:************司西城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金自动解冻,******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拍品竞得者在成交后悔拍、逾期未交拍卖余款的,******金不予退回,且该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拍品的再次拍卖。
九、可贷款,************司李经理( ***)。十、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持有关资料自行办理,************门咨询。******款外,******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应缴纳的税种、******告的《税费调查清单》),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一切费用。
2、网络拍卖开始后,******,即使本次拍卖成交,也视为无效。
3、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理。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单位:******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秧十七路
******司:************司
贷款、看样咨询电话: ***杨
监督电话: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税费调查清单:
******税情况
(住宅)
拍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征税情况如下:
一、 被执行人方应征: ******算方式。
税种 | 税率 | 计税依据(******) | 备注 |
增值税 | 5% | 成交金额÷1.05 |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
******设税 | 7% | 增值税额 |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
教育费附加 | 3% | 增值税额 |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
地方教育附加 | 2% | 增值税额 | 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 |
******得税 | 20%或3% | 按差额的20%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 1、****** 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
二、 房地产承受方应征
税种 | 核定征收率 | 计税依据(******) | 备注 |
契税 | 3% | 成交金额 |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
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部门出具的为准,******部门了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