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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一般指的是围标,即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那么在投标过程中标书相似度多少为串标?还不知道的一起来了解!
标书相似度多少为串标
这个没有固定的指数的。
有以下行为都可以考虑为串标:
1.不同标书中犯错误惊人一致;
2.报价下浮比例惊人相似;
3.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且没有合理的解释。
4.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
5.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
6.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相近。
7.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
8.技术标雷同。
除此以外,还应通过检查供应商的财务资料和在资质审定过程中发现蛛丝马迹。如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或检查相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看是否有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
围标串标的处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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