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回避制度吗?

招投标知识 2022-12-07   |  人围观

标签: 政府采购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回避制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政府采购法中关于回避制度是怎样具体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想提出回避申请,该怎么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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